择撞死他,该死的的时候我会毫不留情弄死它,但是不该它死的时候也会养着它。”
洛洛眯了眯眼,很讨厌人类这些道理。
这些鲜活有智慧,有情感的生命在他们眼里,不过都只是食物而己。
猎魔人联盟,本就不该存在。
殷家,更不该存在。
洛洛态度强硬:“只要你能够放了厄斯伯爵,那你就是我们血族的朋友,想要什么要求,你都可以随便提,血族会尽一切所能满足你。”
殷元摇头,表示自己对和吸血鬼做朋友没兴趣。
只有脑子有包的人才会对吸血鬼有好感,这就像是将一条毒蛇养在身边,谁都不知道那条毒蛇什么时候会扑上来咬你一口。
就算对方暂时和你相处无事,也不过是把你当成随身携带的储备粮。
洛洛皱紧了眉头,不明白的问:“你们人类不是就追求财富,容貌,还有寿命吗?很多富豪都在追求身体健康和更长久的寿命,甚至不惜在自己身上动很多刀口,将自己身上的器官换了一遍,只要你肯点头,这些你通通都能拥有。”
吸血鬼和人类结契,就可以拥有比普通人多几倍的寿命。
“你们殷家,不也己经有先例。”
殷元态度比她的还要强硬:“想要人,就得拿出有同等价值的东西来换,至于你说的那些我没有兴趣。”
人该死的时候还是得死。
殷元可不想,自己还得当牛做马活几百年。
不过这个吸血鬼有一点说得挺对的,很多年轻的富豪会到处将自己的血脉散播出去,甚至不需要支付任何的抚养费。
等到未来生病,就可以通过网络找回那些素未谋面的儿子女儿,将对方当成一个移动的器官库,随时都有着新鲜的器官换。
吸血鬼的交换,对这些人确实是无法抵抗的诱惑。
可是对于殷元,一点用也没有。
“霍勒斯,送客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