……
在众人做完选择之后。*k^e/n′y¨u`e*d\u/.′c`o!m?
天幕上的视频也继续播放起来。
随即。
纷纷抬头,好奇地看着天幕。
想要知道后世法律是如何判定。
张三不构成强奸罪的理由。
天幕:
罗老师开始分析案情。
【“第一,构不构成强奸罪?”
“为什么不构成?”
“他骗你呀。”
“这是不是跟刚才讲的道理是一样?”
“有钱跟发生关系是高概率低概率?低概率。”
“所以你的同意是有效的,各位理解我的意思没有。”
“第二,构不构成使用假币罪?构不构成?”
“你看,就有同学上当了。”
“使用假币的那个假币,必须要对货币的公共信用造成破坏。”
“大家觉得这种钱在市面上会导致老百姓不敢用人民币吗?——不可能啊,因为这是什么币?冥币啊,就像我用的钱是250的面额,有8个头。”
“我说来,给我找钱,你还真给我找了,不构成使用假币罪。”
“第三,构不构成诈骗罪,构不构成诈骗罪?构成吗?”
“这就涉及如何来理解财产了,大家知道任何一个问题我们说过一定会有几种观点?”
“三种。”
“正说、反说、折中说。”
“正说认为什么叫财产,财产一定是法律所保护的利益。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而言,我偷你的毒品就不叫盗窃,因为毒品法律保不保护?不保护。”
“但是反说认为这也太不合适了,只要有经济价值,一律叫财产。所以我偷你的毒品就构成盗窃,理解我的意思没有?”
“但是采取经济说它会导致处罚范围的无限扩大。”
“那于是又出现了折中说,折中说认为只要一种财产具有经济价值就值得保护,但这种经济价值必须是规范所认可的经济价值。”
“大家觉得性交易的价值规范认不认可?”
“规范是不认可的,所以我们司法实践中俗称的白嫖是不构成诈骗罪的,各位理解我的意思没有?”
“张三每次去嫖娼都不准备给钱,那张三坏透了,是个人渣,但只能进行道德意义上的惩罚,他不属于诈骗罪,理解我的意思没有?”
“因为性交易规范不保护,但是马上有同学问那毒品呢?毒品最终是要收归谁的呀?收归国家的,所以你在偷张三的毒品,相当于在偷谁的毒品?”
“国家的毒品,当然构成盗窃罪。”
“但是你说性工作者要收回国家吗?不需要。”
“所以在刚才的这个冥币案中,他既不构成强奸罪,也不构成使用假币罪,还不构成诈骗罪,这哥们是个人渣,但是处理不了他。”
“只能对他干嘛,可以治安管理处罚嘛,他跟这女的嫖娼,是不是两个人都可以抓起来。”】
「偶遇法外狂徒张三,法律意识超乎常人,拼尽全力无法战胜。」
「学到了,学到了,不管是up主这还是现实中只要白嫖不被抓就不会被处罚,所以我决定在up主这里白嫖了。-兰!兰~蚊^学. ~冕~废¨悦^毒,」
「令人啼笑皆非的是,现实中真的有人这样做了,21年的时候浙江温州的一名44岁男子搭讪了一位女大学生,说自己愿意用每月5万块的条件包养她,女子欣然同意,事后女子发现自己收到的那5万块居然是冥币。」
「果然流氓不可怕,就怕流氓有文化。」
「超前消费。」
「纸上得来终觉浅,绝知此事要躬行。」
「劝各位还是冷静,虽然不犯法,但是被抓到还是会罚款2000,拘留15日以下。」
「那么对于牛郎,是不是也可以反其道而行?女同胞们白嫖牛郎,牛郎也不敢报警。(狗头)」
「法律规定在违背女性意愿的情况下强行发生关系才定义为强奸,所以放心大胆的去做。」
「玩笑归玩笑,好好爱自己,男同胞别去嫖,女同胞别去卖,守住自己的道德底线,加油!」
……
当看到罗老师的分析。
以及天幕中滚滚滑过的弹幕。
很多古人都茅塞顿开。
按照罗老师所想的观点带入。
逐渐认同。
“哦,原来法律还可以这样啊?去嫖完娼不付钱就不算犯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