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这肉汤之所以好吃,是因为里面加了麦酒和生姜,能够去除腥味。,墈^书^君~ +毋.错?内?容/”罗柏解释道。
“帝国就是好!”雷恩赞美道,“在我们兰特王国,只有大贵族才能吃得起生姜。”
刚才他和豪斯两人,将姜片都吃了个精光。
作为侍从的豪斯更是因为罗柏,这辈子第一次吃到生姜。
生姜作为东方香料的一种,价格十分昂贵,基本与普通民众绝缘。
作为一个东方吃货大国的穿越者,有点钱的罗柏,实在无法接受食物里没有生姜去腥,这才省得花钱购买。
当然按照他现在的花钱速度,口袋里剩下的西百多枚银币,根本就不经花。
所以为了以后的口腹之欲,他必须每天苦练武技,争夺团体比武的冠军。
罗柏吃好午饭后,休息了一阵,便继续学习骑术和骑枪。
雷恩教授他的单手正手持枪,是兰特骑士最典型的持枪方式。
这种方式适合用于正面冲锋,因为单手持枪可以将力量集中在枪尖,同时解放另一只手用于控制马匹。
然而,这种方式也有一定的局限性。
譬如,单手持枪的灵活性较差,难以应对来自侧面的突然袭击。
因此,罗柏还要在左小臂上绑一面圆盾,来弥补防御上的不足。¨丸,夲?神*栈· +嶵?芯/璋′截-更\薪·快!
在没练习骑枪以前,他以为这一定很容易,毕竟骑枪就一个招数——借助马力,刺倒敌人。
但等他真的练了,才发现骑枪的练习难度很高。
它看似简单,却是力量、速度和战术的综合体现。
两名骑手之间的冲锋对决,往往在高速移动中决定胜负,任何一个细小的失误都可能让一方落马。
这种博弈讲究的不仅是武器使用的精妙,更是心理上的较量。
在战场上,骑兵冲锋的时机至关重要。
骑枪的长度虽然可以在接战前先发制人,但在高速对冲时,
如何保持枪头的稳定、如何通过细微的身体调整避开对方的攻击,都是高技术含量的操作。
古代骑兵在训练中,不仅要熟练掌握持枪方式,还需要对马匹的速度和方向保持绝对的控制。
没有精准的骑术,再高超的枪术也无从施展。
即使罗柏穿越后的身体“天赋异禀”,这十天的骑枪水平也没有太大的提高。
当然这是他的想法,雷恩却认为罗柏的天赋非常高。
能刚开始学习骑枪,就能轻易地保持枪头稳定,己经超过了很多学了一两年的骑士了。*0.0\暁`税^旺, .更_鑫+嶵*筷¨
“最多一年的时间,你绝对能成为一个非常出色的骑士。”他评价道。
当太阳西垂时,罗柏便结束了一天的训练,带着汤姆和米罗一起返回凯旋城。
他们要抓紧时间,回去帮米娅准备旅馆的晚餐。
当晚红萝旅馆的大厅和往常一样坐满了客人。
他们在炉火的照耀下,陶杯碰撞、酩酊交谈。
罗柏化身跑堂小弟,和另一个跑堂小弟布莱恩,托着装满食物的托盘往来于各个长桌之间。
由于竞技大会的临近,城里的骑士、佣兵和商人数量越来越多,旅馆的生意也越来越好。
然而,客人中带剑的也越来越多。
这些人喝了太多酒就开始闹事,还好有人高马大的罗柏镇场。
一般的骑士和佣兵并不敢在红萝旅馆闹事。
这让米隆老爹越看他越喜欢,己经将罗柏当成了自家人。
今天的众多客人中,有一帮来自哥隆联合王国的佣兵特别的显眼。
他们一共六人。
领头的是一个光头大汉,脸上破了相,一条伤疤贯穿右眉、鼻梁和左脸颊。
他还有着一把浓密的大胡子,胸膛宽广,浑身肌肉。
最引人注目的是,他的身高足有一米九,在这个时代可以被称为巨人了。
他的后背背着一把哥隆双手剑。
这柄双手剑,长一米八,光是剑柄的长度就占了西分之一。
父亲对罗柏说过,双手剑是一件非常适合进攻的武器。
大开大合,横扫一切,同时又是一件给精于计算的人使用的武器。
使用者要用最有限的动作,完成快速精确的长刺、杀伤力恐怖的断刺,以及威力巨大的劈砍。
要想熟练使用这种沉重和精确的武器,对使用者的要求非常高。